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》(中发[2004]16号)精神,树立优秀大学生典型,激励广大青年学生勤奋学习、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,甘肃省教育厅决定在全省高校开展“三好学生”评选活动。
1、 评选范围:在校二、三年级学生(专高05级、专高06级学 生)。
2、 评选标准:见教育厅文件,必须严格按照文件精神执行。
4、 报送材料时写清楚班级、姓名、系、以及学生2007学年度的单科成绩、总分、平均分、综合测评排名,然后到所在系加注评选意见,最后交学生处许庆兵处。